2010.2.11 聯合報
記者婁靖平、藍宗標、林以君/台北報導
職棒球員拿錢辦事,可追溯到業餘時期,甚至是青棒時代;一旦沾上邊,回頭太難。
這麼多次的假球事件中,其實不少球員早是「老手」,從青棒開始就收了好處,進入
職棒後的「好處」更大,根本無從、也無心收手。
現在的青棒、成棒還有沒有這種例子繼續存在?沒人敢保證,有棒界人士說,「只要
比賽有電視轉播,就能開賭盤,你覺得有沒有人會想買球員獲利?」
組頭「放長線釣大魚」,在球員打業餘球隊時期提供吃喝玩樂的金援,表面上無所求
,不會要求他們在業餘比賽放水,但升格職業球員後,過去的投資就會有回報。
這些情節相當類似電影「無間道」,黑幫、警方各自派出長期潛伏的臥底人員到對方
陣營,時機成熟再收網。
這些在學生、業餘棒球時代就遭滲透的球員被告知,進入職棒後一定有人「罩你」;
但初進職棒時,他們還搞不清誰是「接頭人」,直到關鍵場次前,「才有學長拍拍他
們肩膀,『待會兒,多投幾個保送』」。
部分有「良心」的球員,進入職棒、拿到簽約金後,想退還當初花別人的錢;但居心
不良的組頭就會語帶威脅的說,「連本帶利應該不僅如此」,甚至有球員家裡開店,
還被騷擾,後悔已來不及,只能任人擺布。
王勁力等象隊前球員,在本案中就被設計拍到「收錢」畫面,莊侑霖並將畫面燒成光
碟交給球員,讓球員不得不繼續打假球。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42110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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