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11 聯合報
本報記者何祥裕
前La new熊隊投手黃俊中接受本報獨家專訪時說,假球案後有人痛罵他忘恩負義,他
知道自己錯了,也對劉老闆感到抱歉;現在球團向他求償一千零八十八萬元,連屏東
房子也被假扣押,他希望球團「高抬貴手」,不要對他趕盡殺絕。
黃俊中說,假球案很單純,一個「貪」字就能解釋一切;起薪低的球員,收一百萬打
一場,等於是一年所得,漏接個幾球,卅萬入袋,誰不要?
黃說,有球員抱著僥倖心態,一年打個一、兩場,這些錢等於是他們的「退休金」;
有人玩了幾場想要「金盆洗手」,卻往往脫不了身,「只要有一場,以後就會繼續下
去」。
國內第六位加入美國職棒體系、綽號「火球阿中」的黃俊中,以時速一百五十五公里
的快速球在美國職棒闖蕩四年,回台加入熊隊,並曾多次代表中華隊參加奧運等賽事
,但去年爆發職棒假球案後,黃被認定是白手套而遭羈押。
黃俊中說,集團透過親友、同學、學長學弟、隊友等關係,打探有負債、愛玩車等經
濟問題的球員,「先幫他們解決問題,才會開口要他們幫忙」;這種溫情攻勢下,球
員就墜入陷阱。
他指出,在美國,完善的合約、醫療及薪資制度,加上政府全力支持,「哪個球員不
想拚命爭取好表現,以求上大聯盟及拿高薪?」但在台灣,球員每天都在祈禱「不要
受傷」。
黃俊中說,在台灣,受傷不敢講、沒有複數年合約保障、起薪低、球員沒尊嚴等等,
原因當然是職棒水準比美國低,待遇自然不能相提並論;不過,球員沒有保障,成了
嚴重問題,讓他們容易起歹念。
他說,抓簽賭站、黑道根本不可能解決假球問題,關鍵還是提高球員待遇與保障。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9/54210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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