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家收錢不敢放水 組頭輸一屁股
2010-02-11 中國時報 【林金池、陳俊雄/北縣報導】
板橋檢方偵辦職棒打假球案,前兄弟象球員陳致遠收受三百萬元、前熊隊
投手張誌家則收受兩百八十萬元;陳至少拿錢辦事,但張收了錢還不敢放水,
操作失敗讓組頭輸錢,事後還辯稱「已經放軟對方打不到,我也沒辦法。」
檢方指出,陳致遠共有三次成功配合雨刷集團打放水球,包括九十五年三
月廿五日鯨象大戰、五月十二日熊象大戰、以及六月十五日熊象大戰,兄弟象
落敗收場,事後由球員莊侑霖、蔡豐安以及組頭余則彬、分別以鞋盒或餅乾盒
,每次裝著一百萬現金,拿到球員宿舍,或開車到陳致遠位於士林百齡橋住家
附近交錢。
檢調還查出,陳致遠曾與藝人動力火車尤秋興,一同到北市明德路余則彬
招待所中,接受酒店小姐招待,陳酒酣耳熱後,先帶一名小姐出場辦事。
檢方表示,據莊侑霖供詞,陳致遠九十七年、九十八年有幫藝人王彩樺的
先生黃品文打放水球,黃每場下注約兩百萬元,黃事後把天母房子以低於市價
五百萬元賣給陳作為酬謝,兄弟象領隊當時還質問陳致遠為何有能力換房子?
張誌家於民國九十七年五月透過黃俊中認識雨刷蔡政宜,先以打放水球為
由,共拿了兩百三十萬元前金,但七月十七日比賽明明沒下場,還嫌蔡政宜十
五萬分紅金太少,佯稱家中急需用錢拿了五十萬走。
九十七年九月廿七日張誌家上場,主投三點二局卻只失一分,事後兄弟大
勝暴龍,蔡政宜慘輸八百多萬,張誌家事後卻以「我已經放軟了,對方打不到
我也沒辦法」搪塞過去,讓蔡政宜氣得牙癢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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