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11 聯合報
記者饒磐安、孟祥傑、何祥裕 /台北縣報導
La New熊球星張誌家昨天被求處重刑。檢察官認定他接受雨刷集團性招待、並先後收
受兩百八十萬,連不出賽也拿錢。張雖否認涉案,但測謊結果顯示他「說謊」。
起訴書中指出,張誌家至今仍否認打假球,毫無悔意;而張為人氣球星,竟貪圖私利
、背叛球迷,因此求處重刑。
檢察官查出,張誌家九十七年間與數名球員接受「雨刷」蔡政宜招待,蔡政宜支付鐘
點費請數名酒店小姐出場至KTV包廂陪酒。蔡告訴張誌家等人,若「興致高昂」,
可帶小姐出場。
張誌家和球員蔡宗佑當晚即帶小姐到高雄澄清湖棒球場旁的汽車旅館性交易並過夜。
九十七年三月至五月間,黃俊中帶張誌家與蔡政宜見面,蔡政宜告知張,先發投手配
合打放水球成功的話,可拿一百萬元;張誌家因急需用錢,當場要求先拿一百萬,蔡
即裝一百萬元現金在手提紙袋內給付。
五、六月間又以急需用錢為由,向蔡共索取了一百三十萬元「打假球前金」。
同年七月十三日,La New熊對統一獅在高雄澄清湖球場比賽,熊隊以三比九輸給獅隊
;張誌家依約未出賽,賽前約定可獲十五萬元分紅,張又以家裡有急用為由,希望多
分一些錢,最後獲得五十萬元。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42112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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