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02/11/2010 - 16:35 — 陳志彥
中華職棒假球案偵結,檢方公佈的起訴書中除了對遭約談的球員及組頭作處分之
外,更咬出許多人名,被組頭供出曾配合打假球,兄弟象投捕教練陳瑞昌就出現在余
則彬的證據清單供詞中。
起訴書中提到,組頭余則彬在被檢調偵訊時表示,他第一次和莊侑霖(莊宏亮)合
作的時候,「95年3月25日比賽除莊侑霖外,還有劉耿欣、陳致遠、蔡豐安、陳懷山、
田顯明、吳保賢及莊瑋全等人配合打放水球。對價我都是拿給莊侑霖,由他轉發給其
他球員,總數600多萬元,陳致遠拿100萬元、蔡豐安拿70萬元、陳懷山拿70萬元、陳
瑞昌拿50萬元,莊侑霖拿100萬元,其它劉耿欣、田顯明、吳保賢及莊瑋全,我是拿總
數給莊侑霖。」
對此,象隊馬上著手進行調查,兄弟球團表示,檢察官在對同事件訊問時,莊侑
霖所提及的球員並未包括陳瑞昌,而且當時莊侑霖遭球隊開除,就是因為陳瑞昌向董
事長洪瑞河檢舉,莊侑霖沒有可能因為要袒護陳瑞昌而隱匿。
檢察官也深知此事莊侑霖沒有袒護陳瑞昌的動機,而主動向球團詢問莊被檢舉的
事件經過。莊侑霖在偵訊中明白表示那是因為當時是第一次與余則彬合作,為誇大自
己的實力所捏造。
兄弟球團在調查清楚後,為了維護選手名譽,發出新聞稿澄清。此外,La new熊
也發出聲明表示,根據板檢2月10日公布之假球案起訴書中提及隊其他球員的部份,熊
隊正內部瞭解中,若球員涉案屬實,球團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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