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12 聯合報
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板橋地檢署偵辦職棒假球案,花了三個多月時間偵結。據悉,原本速度可更快,但承
辦檢察官王正皓認為讓球員儘速擺脫司法糾纏重新做人,比直接起訴更有意義,才花
更多時間讓球員考慮認罪。
這次假球案涉案人數與規模都破紀錄,結掉大案原本應該開開心心,但王正皓說,「
我高興不起來,只有痛心與惋惜」。
他本身就是中職球迷,卻得和這些球星在偵查庭「相見」。
王正皓說,有些球員真的很可惜,例如廖于誠只打一場放水球,卻從此消失在棒球界
。前年他偵辦黑米(米迪亞暴龍隊)案時是採取依法究辦的方式,球員不認罪就直接
起訴,當時只有四名球員獲緩起訴或職權不起訴,近十名球員遭起訴。
對職業球員而言,一旦認罪就得開除,當時認罪球員很少。這次偵辦假球案,由於涉
案人數、隊數太多,若進入審理程序,一定曠日廢時。
王正皓說,為了球員的未來,決定說服球員認罪,盡快擺脫司法糾纏的噩夢。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54233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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