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瑋】
葉君璋事件發展至今,已經進入尾聲階段,興農牛在剝奪球員工作權上展現出的蠻
橫,讓關心棒球的民眾,看到中職最黑暗的一面。雖然日前興農已經抵不住輿論的
壓力,發聲明願讓小葉自行轉隊,但已於事無補,葉君璋無法重回職棒圈幾乎已成
定局。試想,如果這時中職球員能有一個強而有力的工會,那麼興農牛是否還會依
舊一意孤行?
起初,由葉君璋等人發起的球員工會,以防止打假球為出發點,希望得到球團老闆
的支持。但即使如此,工會雖然得到社會和輿論的支持,仍然得不到球團老闆們正
面的回應,其中反應最激烈的要屬興農牛隊,也正是這次葉君璋事件的導火線。
不過,葉君璋絕不會白白犧牲,球員工會正好可藉由此次的「鐵金剛事件」,更進
一步的去為自身做出定位,並不是只有侷限於自律和自清,他們大可在自身權益上
爭取進一步的保障,並同時對現有的制度提出改革的要求。如此一來,在往後發生
相關案件時,工會才知道如何應對,進而適時的幫助球員。但這必須從整個國家的
社會體制與球員身分的層面說起。
由於職棒球員的身分特殊,在一般勞工階層內,球員們並沒有明顯的定位,因此當
之前米迪亞解散,球員們尋求台北市勞工局幫助時,勞工局只能以「愛莫能助」來
回應球員們的需求。因為目前國家擁有的勞動法與福利制度,都是以「典型勞工」
為基點,而球員卻被歸類在「非典型勞工」的區塊內。
一般典型勞工的定義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6天的勞動者,明顯的和球員的
工作形態不合。雖然球員是所謂的非典型勞工,可是他們的一些基本權利,包括工
作權和勞動福利,當然也應該被尊重與堅持。
雖然球員擁有非典型勞工之身分,但是在非典型雇用形式下,依舊存在著固定的雇
用關係。在國外,球員通常經由一名仲介者,也就是所謂的經紀人,為他仲介至雇
主,也就是球團。球員實際上是一名被仲介者,也可以是所謂的自營作業者,因為
他並沒有固定的雇主,不過就算是在沒有經紀人制度下的台灣,球員和球團是直接
的雇用關係,球員仍然無法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當球員與資方出現糾紛時,就會
衍生出一些法律上無法解決的問題。
諷刺的是,和一般典型勞工相比,尤其是在景氣不佳,或是整體經濟狀況不好時,
球員其實更需要工會的保護。工會可以藉由球員或是相關的從業人員,如裁判、球
場工作人員等,所發起的強大力量,尋求政府、甚至是其它產業工會的合作,替會
員爭取參加勞保、就業保險,或是職業傷害保障和補償,進而爭取和一般典型勞工
相同的團體協約,或是勞基法適用的定期或不定期契約,這樣一來,球員才可受到
國家大部分社會和勞工法令的保障。
藉由鐵金剛事件的落幕,工會可望找到自身真正的定位,並在新的一年內為會員爭
取權益,其中最重要的要屬工作權與勞動福利。如果工會能夠運用政府和其它工會
的力量來對現有的社會福利與勞工制度提出改革,那麼往後就算資方對勞方提出不
平等的待遇,他們還是可以依照法律與社會制度尋求協助,以防止未來類似鐵金剛
等事件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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