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B/曼寧慈善條款 禁入合約
【聯合晚報╱記者黃麗華/即時報導】 2010.02.05 11:27 am
所謂的「曼寧條款」,將被禁止延用在球員合約中。
去年三月曼寧、拉米瑞茲與道奇簽下兩年4500萬美元合約,曼寧同意
捐助一百萬美元給道奇慈善基金會,當時道奇老闆麥寇特表示,將把「曼
寧條款」延用到未來其他的合約,只要球員與道奇簽約,就得附註捐款的
部分。
這個強迫捐款的做法引發爭議,已有二十個球團的至少 109位球員被
要求在合約中加註慈善條款。球員工會與大聯盟辦公室已達成協議,規定
所有球團不得在球員合約中要求加註捐款的但書。
球員工會執行長韋納表示,除非是球員自願要捐款贊助,否則球團不
得在合約中強迫要求。
大聯盟辦公室人員也表示,球團可以在簽自由球員或是換長約球員的
合約中,要求慈善條款,但對尚未取得自由球員資格的球員,是不能這麼
做。
【2010/02/05 聯合晚報】
http://udn.com/NEWS/SPORTS/BREAKINGNEWS7/54089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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