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開鍘 重罰興農150萬
2010-02-09 中國時報 【吳育光、石文南/台北報導】
台北市勞工局調查葉君璋的「就業糾紛」,裁定興農牛隊違反就業服務法相
關規定,處以 150萬元罰款,牛隊副領隊趙宏文表示,待收到判決文後,會與律師
討論再作回應。
勞工局指出,台北市職業棒球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葉君璋,在98年12月21日遭
興農牛隊無預警以「戰力外」釋出,牛隊對外以「道德及風紀有問題」為由阻礙別
隊吸收,卻未清楚交待原由,對葉君璋實為不友善。
勞工局於99年1月4日介入調查,經北市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第67次會議於
昨天做出決議,評議牛隊違反就服法第5條:禁止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之就業歧視
成立,此案深具指標性意義,課處牛隊新台幣150萬元整。
調查中了解,葉君璋在97年12月6日被推選為球員工會理事長,在98年2月14
日球員工會會員大會前,被牛隊告知:「如果誰去參加,就開除誰」、「球員入會
就解散球隊」、「如果北上(參加工會)就退隊」和「如果去參加台北記者會,被拍
到就要退隊或釋出」等打壓工會等語言。去年 6月29日,牛隊讓渡工會理事郭勇志
、9月4日再讓渡工會監事曾華偉。
牛隊主張依據職業棒球選手契約第15條約定,參與工會應先經球團同意,球
員未經球團同意,不得私自參加任何集會活動,勞工局認為,牛隊限制籌組工會與
發表參與工會活動的不當言行,均屬違反憲法與工會法明文保障人民應有之結社權
。
調查中,象隊考量葉君為即戰力,欲加以吸收,牛隊卻發布「道德及風紀有
問題」之說,因時機點巧合,所以裁示就業歧視成立。勞工局表示,該局將持續關
心體育競賽和球員工作權益,所有球員都有加入工會的自由,也有選擇加入適當球
隊的權益,任何運動員都不應遭受不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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