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晚報╱記者饒磐安/板橋報導】 2010.09.02 03:31 pm
曹錦輝所涉及的假球案是由板橋地檢署於2月10日起訴,遭起訴、緩起訴或職權不
起訴者合計67人,被起訴者中陳致遠、張誌家都是著名球星,台南縣議長吳健保也在
列,是中職五波假球案中,規模最大、涉案球員最多的一次,也是使台灣職棒受創最
深的一次。
曹錦輝雖查無證據證明打假球,獲不起訴,但他接受假球集團、組頭性招待的荒
唐行徑,全被查得一清二楚,明載於不起訴書內,內容令人瞠目結舌。
檢調查出,曹錦輝有五場比賽,賽前與球集團主嫌「雨刷」見面後表現就不佳,
甚至「一局爆」,其中有兩場賽事曹稱受傷失常。
不起訴書指出,曹錦輝在97年底離開美國職棒大聯盟返台,即積極尋求打球機會
,並透過La new熊隊前投手黃俊中,認識綽號「流氓」的「綁球」組頭林秉文(97年
間涉米迪亞暴龍假球案被起訴)。去年2、3月間,曹錦輝數度和黃俊中邀林秉文到台
北市的各大酒店喝酒玩樂,曹每次都要帶一到兩名酒店小姐出場,全由林埋單。
而黃俊中稱林秉文是可以綁球員、打假球的「金主」,曹即主動詢問林打假球價
碼,要林先給他100萬元,並要求在他打假球的主投場次幫他下注200萬元,讓他「兩
頭賺」。但林因先前假球案官司纏身,不敢答應,曹錦輝後來於去年3月和兄弟象簽約
。
由於林秉文無意出資運作打假球,黃俊中便介紹「雨刷」蔡政宜與曹認識。蔡積
極拉攏曹,和兄弟象前投手莊宏亮為說服曹,投其所好不斷邀曹上酒店和性招待。
檢方查出,「雨刷」到台北找曹錦輝時,都有談到打放水球;而每次找曹見面,
都得花10多萬元性招待費用,有時是「雨刷」付錢,有時是莊付,「曹錦輝從未付錢」
。
檢方說,去年8月曹錦輝答應「雨刷」集團打兩場假球,但一場因颱風取消,另一
場配合的球員不足作罷,因而不起訴。
【2010/09/0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PORTS/SPO1/58249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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