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案證人身分屢傳不到 曹錦輝自美返台遭拘提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涉入職棒簽賭案的前兄弟象球員曹錦輝,今(2)日上午5點多從洛杉磯返
台時,被檢警帶回板橋地檢署偵訊。據了解,曹錦輝雖然未遭起訴,但因
為具有證人身分卻屢傳不到,因此今天一返台就遭拘提。
據指出,曹錦輝日前赴美進行自主訓練3個月,結束後於今天回台, 雖然
他在假球案中獲不起訴處分,但因具有證人身分,卻屢傳不到,今天清晨
5時許,他搭乘長榮BR001的班機從洛杉磯返台時,一落地就被航警拘提,
帶回板檢偵訊。對於一返台即遭拘提,曹錦輝也很無奈,但態度上相當配
合。
職棒假球案承辦法官審理期間,以證人身分2次傳喚曹錦輝, 他都拒不出
庭,且都在開庭後遞出請假單,不符請假規定,法院於是發出拘票交由警
方拘提。承辦法官認為,「好不容易將曹錦輝拘提到案,將會開庭審理,
釐清相關疑點。」
去年10月爆發的假球案震驚各界,獲不起訴處分的曹錦輝, 今年2月12日
用親筆寫信的方式發布聲明稿表示:「我辜負了社會大眾對我的期許,我
疏忽了應該遵守的道德分際,我真的做錯了!我要為我的錯誤行為,再一
次地向大家致歉。」他表示,未來希望做公益,彌補犯下的錯誤。
根據檢方調查,曹錦輝確實曾答應要打放水球,本來是說好有兩場,一場
因颱風取消,另一場是配合球員不足而臨時拒絕配合。
在板檢的不起訴處分書裡指出,曹錦輝與組頭「雨刷」蔡政宜及林秉文過
從甚密,且疑似有替蔡政宜等人打放水球,依「罪疑惟輕」之證據法則,
在無其他積極證據足佐之情況下,尚難遽以推論曹錦輝及謝佳賢有何配合
蔡政宜或林秉文為打放水球詐賭犯行,應認被告曹錦輝罪嫌均不足,給予
不起訴之處分。
http://www.nownews.com/2010/09/02/341-2642450.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5.11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