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前兄弟象投手曹錦輝捲入職棒打假球案,雖然獲得不起訴,但在法院審理期間他
被列為證人,傳喚出庭卻連續兩度沒到,被發布境管,今天(2日)上午,他搭機從美
國返台,入境時被航警人員當場拘提移送板院,面對鏡頭,曹錦輝提到這段日子沒球
可打,當場痛哭失聲!
男兒有淚不輕彈,台灣第一位在美國職棒大聯盟登板投球的曹錦輝,也是第一位
拿到勝投的投手,不料今日一講到這段沒球可打的日子,竟然當場痛哭失聲,「我當
然是想打球,因為那畢竟是我生命中最喜歡的一項運動,我知道我做錯了,真的很對
不起大家,真的很對不起。」
曹錦輝涉嫌和簽賭集團成員來往、接受性招待,但因查無對價關係,最後獲得不
起訴;不過國內棒壇拒絕再給他機會,他在6月1日以旅遊簽證搭機到美國洛杉磯,試
圖和獨立聯盟接觸,尋找落腳處。
不過,返院在4月16日法院發出傳票,通知他5月18日、6月22日出庭,但曹錦輝沒
出現也沒請假,「抗傳即拘」,法院同時發布境管。在美國待了3個月,曹錦輝今日返
台,入境時遭到航警人員拘提,他在庭上向法官喊冤,不知道經紀公司有代收傳票。
板院行政庭長樊季康表示,「(曹錦輝是)證人而不是被告,因此法院不能對曹先
生作出強制處分的,(記者:是不是有罰金問題?),證人依經法院合法傳喚未到庭,
法官是依法可以處證人罰鍰3萬元以下。」
經過將近4小時訊問,曹錦輝一臉疲倦,法院提供的早餐,一口也沒吃,情緒可說
跌到谷底,畢竟身陷假球風暴,他目前只能留在台灣,隨時等候出庭,想在棒球領域
發展第二春,還得經過漫長司法審理程序。(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程雅真、趙國
瑞)
http://www.nownews.com/2010/09/02/341-26426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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