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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 小曹的眼淚
作者:陳重嘉 | 發表時間:2010/09/03
看到風光一時的曹錦輝在桃園機場入關時,遭拘提解送板橋地方法
院,步出法庭後更一反過往姿態的痛苦向球迷道歉,心中真是唏噓
不已。早知如此,何必當此,雖說是老生常談,但還是有人不斷地
重蹈覆轍,有人說,人類唯一從歷史中學到的教訓,就是人們永遠
無法從歷史中學到教訓,雖聽來繞口,但卻是確確實實的痛心之言
。
雖然小曹哭求各界再給他一個機會,許多球員也紛紛為他求情,但
抱歉,雖然很可惜,雖然很遺憾,雖然或許我們還是想再在球場上
看到你狂飆速球的英姿,但真的不行,這個機會我們真的無法再給
你。
小曹前些日子出國尋訪打球機會,最後卻似一無所獲,以他的身手
,應不致於達不到任何一支球隊的要求,所以屢次碰壁的原因,自
然還是和他在台灣牽扯的假球案有關,即使在法律層面上暫無定論
,但在道德面上的瑕疵卻是顯而易見,各隊有了疑慮,自然也就不
願為他申請工作簽證,最後無奈之下只好回國,小曹的眼淚,或許
多少也是在體認到現實的困境下才會出現的吧。
但這本來就是應有的結果,除了台灣以外,美、日職棒中涉及放水
和打假球的球員,無一不受到最嚴厲的球監處分,社會上也予以強
烈的譴責。日職的黑霧事件中,池永正明據傳因不想得罪前輩而暫
時把錢收在櫃中,並沒有配合放水,但仍是受到終身禁賽並遭棒界
放逐的懲罰,對重視名譽的日本人來說,這等同背負了一生的恥辱
,也難怪在35年後日本球會同意他的復權後,他會淚流滿面的說不
出話來。
美國職棒歷史上的安打王 Pete Rose,生涯戰績輝煌,多次被入選
為百大傑出球員,並成為紅人隊的代表球星,但卻因為被調查出賭
球,而在1989年被大聯盟宣佈永久自球界放逐,一代球星自此蒙塵
,不僅不得參加任何大聯盟官方活動,原先穩當的名人堂席位也從
此和他無緣,之後只能靠著在各地舉辦簽名會和脫口秀謀生。
反觀台灣,打假球似乎並不是那麼嚴重的事,參與其中的人不見愧
疚,事後也有機會繼續在職棒以外的場合從事教練等棒球活動,甚
至還有人轉戰演藝圈,主動站到鎂光燈下炒作人氣,這在國外絕對
是匪夷所思的事,但在台灣,它就是這麼理所當然的發生了。
一次是意外,二次可能是意外,但三次、四次,這麼多次的假球案
,只說明了球員們根本就不清楚認知到打假球的嚴重性。人們常說
殺雞儆猴,但台灣棒球界對於假球案恰好就是一直都缺少這示警的
死雞,球員們不覺得嚴重,其一可能是成長的環境有關,但先前涉
案的球員們事後無事一身輕的發展必定也在考量當中。如果幹一票
可以大賺一筆,成了鈔票、美色都到手,失敗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懲罰,也無怪乎總是有球員願意去幹這球迷們口中的「傻事」,仔
細想想,其實他們也必定是真的傻啊。
所以雖然我們惋惜小曹的天份,但很抱歉,我們不能再給予你第二
次機會,當球員和放水扯上的那一刻起,他就背叛了棒球,背叛了
球迷,並應該失去任何和棒球有關的工作機會。匪徒做案前都會評
估報酬和風險,假球集團或許能無限制地提高報酬來吸引球員,我
們能做的,除了健全職棒本身外,也得要同等地大幅提升事敗之後
的風險,以嚴刑峻法、永久放逐來嚇阻犯罪,雖不符理想性,但事
實證明,這往往是最有效地做法。
只盼望小曹的眼淚能給之後的球員一些啟示,若能如此,或許也算
是小曹對台灣棒球最後的貢獻了吧。
【2010/09/03 Yahoo!奇摩運動-名家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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