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聯邦大陪審團今天(台北時間20日)起訴前美國職棒大聯盟(MLB)投手「火箭
人」克萊門斯(Roger Clemens),以6項罪名指控他使用禁藥問題對國會作虛假陳述
,最高面臨處30年徒刑。克萊門斯是MLB最偉大投手之一,曾經七度贏得賽揚獎。
今年48歲的克萊門斯,在1984年至2007年美國職棒大聯盟期間,共拿下354勝投以
及4672次三振,7次獲頒最佳投手的賽揚獎,是大聯盟近年的巨投之一,但在2007年傳
出疑似使用禁藥,使得生涯表現遭到外界質疑。
聯邦眾議院監督暨政府改革委員會(Committee on Oversight and Government
Reform)在2008年2月舉行聽證會,傳喚克萊門斯及他的訓練員麥納米(Brian McNamee
)作證,兩人說詞相牴觸,麥納米表示,在1998至2001年間,曾先後超過30次為克萊
門斯注射類固醇與人類生長激素。
克萊門斯則反控麥納米說謊話,而且可能在注射器加料以支持其指控,由於麥納
米事後與聯邦政府達成協議,得於免除被起訴,此事也讓克萊門斯不滿,指其透過協
議以避免遭指控提供禁藥。克萊門斯仍接受聯邦大陪審團的調查,並被認定證詞不實
被起訴。
克萊門斯目前定居在休士頓市,根據哥倫比亞特區地方法院提出的起訴書,他被
控6項罪名,包括1項妨礙國會調查,3項作不實陳述和2項偽證,由法官華爾頓(Reggie
Walton)主審,這些罪名若都判決有罪,最多可能遭判處30年徒刑,外加150萬美元罰
款。
不過,依據聯邦量刑準據,克萊門斯若被判有罪,最多可能只會入監坐牢15到21
個月,刑期不到2年。
http://www.nownews.com/2010/08/20/341-26382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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