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的社會-教頭打人 球團不該私了
2010-08-26 中國時報 【廖經庭/桃園觀音(博士生)】
兄弟象教頭陳瑞振於二十日以下勾拳攻擊球員黃仕豪,中華職棒聯盟議處
禁賽二場及罰款五萬元,但象隊球團表示不服,認為這乃是球隊內部的「家務
事」,聯盟不應插手。筆者以為職棒球隊倘若不痛定思痛,改變過去「球團即
老大」的心態,台灣職棒的發展恐怕難以向上提升。
與美日職棒相較,中華職棒的發展起步較慢,且後天的管理心態與行銷手
法仍有極大的改善空間。「業餘球隊」只須在球場上將球打好即可,但「職棒
球團」除了要求球場上的戰績外,「職棒球團」也更應關注自身與球迷的互動
。職棒與球迷的互動不是只有球迷購票入場觀看球賽的兩、三個小時,除了在
場內炒熱比賽氣氛之外,中華職棒更應經營場外自身品牌的形象。以此次振總
攻擊球員事件觀之,球團與球員本身似乎都未意識自己是「公眾人物」的事實
,既然是「公眾人物」則此件毆打事件便不應只是一起「家務事」,畢竟球迷
都睜大眼睛看著後續的處理情形。
固然不必因一件毆打事件便抹滅振總對球員的用心良苦,但球團與振總本
身更應坦然面對並做好妥善的危機處理。倘若兄弟象球團只願關上門私自了事
,而不願公開向球迷說明與道歉,這恐怕只是一支「業餘球隊」,而稱不上是
一支「職棒球團」。
來源:
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0,5250,11051202x112010082600466,00.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9.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