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8-28 中國時報 【本報訊】
林子偉到底與洋基有沒簽約?一個有或沒有這麼簡單的問題,到現在沒有肯定答案,
顯然內情不單純。
說真的,除非兩造出來證實,沒有第三者會清楚內情。誰知道簽了沒有,簽了哪個部
分?如果有簽,是在什麼情形下?簽的東西有無法律效力?
根據中時的報導,林子偉只簽了合約中的一部分,但沒簽全部,所以林子偉方面不認
為完成簽約動作。但洋基卻將已簽約消息放到大聯盟內部系統,顯然雙方認知不同。
因此一個再簡單不過,就是合約簽了沒的問題,到現在雙方都沒出來說明。媒體藉由
不同管道取得訊息,而這些訊息又都因放消息者各有立場,難以判斷真假與公正性。
整個事件可當做教育題材,就是在這種情形下,小球員與家長該怎麼保護自己?
如果洋基真的提合約上門,不知當場有無熟悉法律、了解條文,以林子偉利益為最高
原則的第三者在旁協助?若有,應不致有只簽一部分這種不尋常的事發生。
美國重法制,台灣重人情。合理推斷是洋基為了網羅林子偉下了很多功夫,眼看將到
手的肥羊,卻因他在世界青棒賽大放異采而殺出許多程咬金。情急之下,洋基很可能
對準台灣人最大的弱點,就是動之以情,企圖取得某種程度的承諾。
對美國人來說,白紙黑字才算數,所以部分簽約的動作,可能是在人情壓力下的舉動。
但林子偉當時可能不知,這個舉動是幫洋基阻絕其他有意爭取的球團。因洋基在合約
沒有完全簽好前,就率先放出已簽約的內部消息,使林子偉無法在公平自由競價的市
場獲得最大利益。
如果有事前教育,林子偉及家人都該知道,若未弄清狀況,不管什麼文件都不能隨便
簽。不管對方人再好,都是替自己球團做事,不會把你的權益放第一。只要做了任何
簽字動作,之前口說的都無憑,白紙黑字才算數。這點在美國講究法制的社會,幾乎
沒有模糊與轉圜的空間。
經過考慮後,林子偉已做了先留國內,讀完高中再出國的決定。洋基就算有部分合約
在手,必須尊重林子偉的意願,應該不會要求強制執行,這對雙方都沒好處。
希望這個羅生門能和平結束。不管球員、球探或棒協,都可從這個事件得到警惕,未
來面對相同情形時可以處理得更成熟。以這樣的角度來看,林子偉事件確實充滿教育
意義。(龔邦華)
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0,5250,11051202x11201008280025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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