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0/08/31 07:45 吳寧康
美國職棒大聯盟(MLB)前巨投克萊門斯(Roger Clemens),30日在聯邦法院就他被控作
偽證等罪名,抗辯無罪。
針對3項在國會聽證會作不實陳述的罪名、2項偽證罪名、以及1項妨害國會調查罪名,
有「火箭人」之稱的克萊門斯,在華盛頓的聯邦法庭向華爾頓(Reggie Walton)法官表
示,他拒絕認罪。
克萊門斯2008年2月在眾議院的政府改革暨監督委員會(Committeeon Oversight and
Government Reform)舉辦的聽證會中宣誓作證,否認曾使用類固醇與人類生長激素。
但由於克萊門斯的證詞和前防護員麥納米(Brian McNamee)牴觸,美國地方法院在這個
月20日對他提起告訴。一旦定罪,克萊門斯將面臨150萬美元的罰鍰、以及最高30年的
有期徒刑。不過,依據聯邦量刑準據,克萊門斯可能最多只被關21個月。
48歲的克萊門斯在24年的職業生涯中,曾7度贏得象徵投手最高榮譽的賽揚獎,是MLB
最偉大投手之一,擁有無數的球迷。
克萊門斯被起訴後曾在推特(Twitter)上發文,表示他是無辜的,並再度否認使用禁藥。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831/58/2c3y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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