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假球史 終於有人要負責了
2010-10-01 中國時報 【陳俊雄、葉德正/特稿】
米迪亞簽賭案昨日宣判,除了老闆施建新、特助郭德志獲判無罪,其餘黑
道、簽賭集團成員雖遭判刑,也僅有主謀林秉文面臨八月刑期;反觀打假球的
三名球員,最重恐要入監執行,對想賺非法外快的球員,不啻醍醐灌頂。
以往台灣職棒界爆發的假球事件,從未有過球員遭判刑入獄的前例,即使
在「黑鷹事件」中遭判最重刑度一年十月的時報鷹投手郭建成,同時獲得宣告
五年緩刑。去年底郭建成五年緩刑期限結束,是黑鷹事件最後一名脫離刑事訴
訟的球員。
另在黑熊、黑鯨事件中,遭收買打放水球的職棒球員,最多也是判處六月
徒刑,全都得以利用易科罰金免除牢獄之災。部分人士即認為,量刑過輕,也
是造成球員前仆後繼地與簽賭集團掛勾賺外快,讓台灣職棒持續爆出放水球醜
聞的主因。
由於最近三年連續爆發重大假球案件,連人氣最高的兄弟象也淪陷,輕判
球員之舉已未能收到警惕之效;另外,兄弟象隊前總教練中込伸指揮調度球員
打假球,惡行重大卻居然獲得宣告緩刑,更遭外界抨擊「不符社會正義」。
昨日涉案的三名「黑米」球員遭到重判,從杜絕假球的社會期待共識來看
,一點也不令人意外,未來類似的重判也將從特例成為通例,也將對「黑象事
件」及其他想趁機撈外快的不肖球員,確實達到警惕效果。
來源:
http://news.chinatimes.com/sports/0,5250,11051202x112010100100174,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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