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統一7-ELEVEn獅球團在今(1)日傳真中華職棒大聯盟,遞交該球隊第一張「自由球員
行使意願表」,潘威倫繼兄弟象彭政閔、La New熊林智勝之後,成為中華職棒史上第
三位宣布行使自由球員意願的選手,即日起潘威倫將可以「旅外自由球員」的身份與
國外職棒球團接觸締約事宜。
依據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規定,潘威倫本次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僅能以旅外為目的,而
在行使權利後,將可自由與外國職棒球團協商締約事宜,惟簽約條件必需獲得統一
7-ELEVEn獅球團同意方得旅外。
若潘威倫在明(2011)年聯盟登錄期限前未能在球團同意的前提下與外國職棒球團完
成簽約,潘威倫的合約權利仍將由統一7-ELEVEn獅球團繼續擁有。
潘威倫目前月薪51萬,根據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規定,潘威倫若順利旅外,新球團應
支付的轉隊費條件應至少為本年度年薪的2.5倍(1530萬),且明年度年薪至少應為本
年度的1.5倍(918萬)。
潘威倫的中華職棒生涯起於2003年,如果未能旅外,明(2011)年度球季結束後,將
累計九年年資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1/341-26602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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