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clarkman:借轉 11/01 16:20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La new熊球團在今(1)日傳真中華職棒大聯盟,遞交該球隊第一張「自由球員行使意
願表」,林智勝繼兄弟象彭政閔之後,成為中華職棒史上第二位宣布行使自由球員意
願的選手,即日起林智勝將可以「旅外自由球員」的身份與國外職棒球團接觸締約事
宜。
依據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規定,林智勝本次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僅能以旅外為目的,而
在行使權利後,將可自由與外國職棒球團協商締約事宜,惟簽約條件必需獲得La New
熊球團同意方得旅外。
若林智勝在明(2011)年聯盟登錄期限前未能在球團同意的前提下與外國職棒球團完
成簽約,林智勝的合約權利仍將由La New熊球團繼續擁有。
林智勝目前月薪35萬,根據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規定,林智勝若順利旅外,新球團應
支付的轉隊費條件應至少為本年度年薪的2.5倍(1050萬),且明年度年薪至少應為本
年度的1.5倍(630萬)。
林智勝的中華職棒生涯起於2004年,如果未能旅外,明(2011)年度球季結束後將累
計八年年資的自由球員權利,後年取得九年年資的一般自由球員身份。
http://www.nownews.com/2010/11/01/341-266019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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