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日電】 2010.11.01 05:44 pm
中華職棒大聯盟今天表示,已收到La new熊球團「自由球員行使意願表」的傳真,球
員林智勝宣布行使旅外自由球員身分,成為繼兄弟象彭政閔之後,第2名行使自由球員
意願的選手。
聯盟表示,依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規定,林智勝本次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僅能旅外,能
以「旅外自由球員」的身分與國外職棒球團接觸簽約,不過簽約條件必需獲得La New
熊球團同意才行。
聯盟表示,林智勝目前月薪新台幣35萬元,根據中華職棒大聯盟規章規定,林智勝若
順利旅外,新球團要支付的轉隊費條件至少為今年年薪的2.5倍,也就是新台幣1050萬
元,且明年年薪至少要有今年的1.5倍,也就是630萬元。
林智勝是今年聯盟的打點王跟全壘打王,2004年加入La New熊。中華職棒的自由球員
年資從2003年開始計算,累計6個球季年資,且獲得球團同意,即可取得旅外自由球員
資格;累計9個球季年資,即可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2010/11/01 中央社】@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PORTS/SPO/5946743.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73.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