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正東/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假球案26日宣判,前La New熊隊捕手陳峰民,經板橋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收
賄證據不足,宣判無罪。
板檢在假球案第1波偵結後,續查遭簽賭集團蔡政宜、仲介黃俊中等人咬出的涉嫌球員
,陳峰民因遭檢方查出涉嫌打假球,今年3月9日被板檢依詐欺和賭博罪嫌,追加起訴
求刑1年6月。
今年年初,陳峰民遭約談時,否認犯罪,但包括「雨刷」蔡政宜、蔡英峰及暗號手陳
東興等人都指證陳峰民。當時檢方查出,綁陳峰民打假球的不是雨刷,而是另一組頭
蔡森鴻。
檢方調查顯示,蔡森鴻2006年球季間捲入熊隊投手教練林光宏遭擄走案,與陳峰民熟
識的蔡森鴻,同年將陳峰民借給「雨刷」打假球;陳峰民開價一場70萬,後來在2006
年5月2日熊鯨之戰中,陳峰民指揮4個投手打假球,終場熊隊掉八分輸球,陳峰民也因
此拿到70萬元的酬勞。陳峰民遭起訴後,隨即被熊隊開除,熊隊並提出民事告訴求償。
陳峰民在板橋地方法院開庭時表示,他不認識「雨刷」蔡政宜,也絕對沒有收錢放水
。他認為,檢方只採信蔡政宜、蔡森鴻、蔡英峰等涉案人的供詞,遭起訴後,日子過
得比其他承認打假球的球員還難過。
經法院審理查無陳峰民收受賄賂打假球的金錢流向、通聯紀錄等證據,因此判決無罪
,本案可以上訴。
http://www.nownews.com/2010/11/26/341-2668262.ht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07.133
※ macassans:轉錄至看板 Baseball 11/26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