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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0/11/26 18:58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26日電) 涉嫌中華職棒假球案的前La New熊隊捕手陳峰民,經板橋地方法院審理,認為收賄證 據不足,今天下午宣判無罪。本案可上訴。 板檢在假球案第1波偵結後,續查遭簽賭集團蔡政宜、仲介黃俊中等人咬出的涉嫌球員 ,陳峰民因遭檢方查出涉嫌打假球,今年3月9日被板檢依詐欺和賭博罪嫌,追加起訴 求刑1年6月。 陳峰民被起訴後,隨即遭La New熊隊開除,並對其提出民事告訴求償。 檢方起訴認為,陳峰民雖在偵查庭否認打假球,但簽賭集團供詞對他不利,供出曾透 過陳峰民的隊友蔡英峰與陳峰民接觸,且在民國95年5月的某場例賽中,陳峰民成功放 水,獲得新台幣70萬元對價。 不過,陳峰民在板橋地方法院開庭時表示,並不認識「雨刷」蔡政宜,也絕對沒有收 錢放水。他認為,檢方只採信蔡政宜、蔡森鴻、蔡英峰等涉案人的供詞,遭起訴後, 日子過得比其他承認打假球的球員還難過。 案經法院審理,查無陳峰民收受賄賂打假球的金錢流向、通聯紀錄等證據,今天判決 無罪,本案可以上訴。991126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1126/5/2hwex.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37.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