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員涉賭 棒協促追回國光獎章
2010-01-18 中國時報 【陳志祥/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連年爆發打假球涉賭案,捲入的球星層級也愈來愈高,這些球員近年來
依據國光體育獎章辦法獲頒的獎章和已領走的三二一○萬元獎金,是否應該追回
?全國棒協祕書長林宗成指出,不自愛的涉賭球員已經讓台灣棒球「蒙塵」,當
然應該追回。
現任獎審會委員、前任全國體總與大專體總祕書長魏香明表示:「總統頒發的勳
章都能追回,國光獎章為何不行?國內體育界應該藉此案例,重新樹立乾淨、有
紀律的環境。」
重創國球 不該再享殊榮
涉及賭案的中職球星,從○二年釜山亞運亞軍開始起,總共領走三千餘萬獎金與
無價的獎章。其中以被約談請回的謝佳賢是國光獎金的「最大咖」,已被交保或
起訴的蔡豐安、張誌家、鄭昌明也各有三百萬元以上的獎金;國家給了他們榮耀
,他們卻不能給社會帶來榜樣。
對此,林宗成認為,球員們的不當行為,已令國球受創深重,如果仍然持續享有
國光獎章的榮耀,這是非常諷刺的事,他建議體委會應儘速決定,追回獎章以正
風氣。
體委會副主委陳顯宗則是說:「國光獎章與涉賭是兩回事,球員為國家爭取榮譽
而獲得肯定,只是人非完人,若因涉案而將國家的獎賞要回來,似乎不盡情理。
」陳顯宗進一步表示:「一切依法行事,此事只要符合社會大部分人的想法可以
再談。」
無前例可循 體委會難辦
魏香明指出,其實職棒球員涉賭與國光體育獎章的問題,以前獎審會也有討論過
,有的委員表示,涉賭與現行頒獎的辦法不能混為一談,目前沒有條例去追回球
員的獎勵,若是在審查之前發生,還來得及在審查時除名,可是球員都已拿走了
,怎麼追回來?
不過,為了端正體壇風氣與環境,「既然禁藥不可使用,以維護競賽公平性,用
了禁藥的選手會被大加撻伐。」魏香明說:「賭博的行為就能被容忍嗎?台灣體
壇除了成績重要之外,品德、紀律也很重要,否則道德敗壞,對體育界也不光榮
。」
魏香明認為,追回獎章、獎金是可行的,因為他們已經敗壞名聲、不能再當社會
道德指標,也嚴重損毀體育界形象,如果拿不回來獎章、獎金,至少國光獎章的
榮譽要追回來,不可以跟著球員一輩子。
國光獎章審查委員會近日內將召開修改獎勵辦法的會議,關於「追回涉賭球員國
光獎章」的議題,獎審會委員將視體委會的指示,是否再次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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