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婁靖平/即時報導】 2010.01.20 10:44 pm
蔡瑞麟律師代表兄弟象防護員衣思訓提出聲明,請求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三日內
道歉,否則將提起訴訟求償。
蔡瑞麟表示,關於今日(20日)出刊之壹週刊第452期中,提及兄弟象中隨隊保母
是未曝光的假球集團成員,並組團打假球一事,由於報導中已指涉衣思訓遭約談,並
引用一張有衣思訓在內的防護員合照,明顯影涉該象隊保母就是衣思訓。
衣思訓曾因陳正德事件,以證人身份被高雄市調處約談,在本次由板橋地檢署偵
辦的假球中,從未被約談,無論是被告或證人的身分。
該報導內容全非事實,已影響衣思訓本人、家人等生活及名譽,也傷害所任職的
兄弟象隊,蔡瑞麟代其聲明表示,請壹傳媒出版有限公司三日內,公開在媒體上道歉
,並於下週出刊之第453 期壹週刊中以包括照片及文字的相同篇幅,刊出道歉及更正
啟事,否則將向法院提出訴訟求償。
http://udn.com/NEWS/SPORTS/BREAKINGNEWS7/53780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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