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案/陳致遠無保請回 歸隊有望
【聯合報╱記者許聲胤、張宏業/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兄弟象隊「黃金戰士」陳致遠被指收賄打假球,昨天他由律師陪同到調
查局台北市調查處說明,陳致遠重申不認識組頭,也沒收錢打假球;板橋地檢署
檢察官複訊後,認為他沒有串證之虞,無保請回。
檢調是以「犯罪嫌疑人」身分,要求陳致遠昨天下午一時卅分到市調處說明,但
他在上午就提早前往應訊。離開地檢署時,陳致遠說「很高興能主動到地檢署說
明」,強調現在心情輕鬆許多,希望整起事件能儘快落幕,感謝球迷對他的關心
。
陳的律師蔡瑞麟表示,陳致遠主動向檢調說明全案是遭人誣陷,檢察官並未問到
外傳裝有百萬現金的餅乾盒一事。
據了解,早年活躍北投地區的組頭余則彬,吸收因簽賭而負債累累的前兄弟象隊
投手莊宏亮,負責連絡象隊球員配合打假球。但莊無法拉攏重量級球星,直到九
十五年莊認識蔡豐安,才成功掌控象隊比賽輸贏。
在押的余則彬和莊宏亮向檢察官供稱,蔡豐安與余則彬約定每打一場假球至少一
百萬元,並答應把彭政閔、陳致遠一起拉下水,並由莊宏亮轉交一個裝有一百萬
元現金的餅乾盒給陳致遠,當時余則彬躲在遠處,緊盯莊是否把錢交到陳的手上
。
檢調為此約談蔡豐安,蔡矢口否認;陳致遠還曾兩度開記者會,說他不認識雨刷
、余則彬等組頭,否認收錢打假球。
余則彬原在台北縣市及桃園一帶經營簽賭站,雨刷蔡政宜則在嘉義、高雄地區,
因共同吸收莊宏亮等人充當白手套,約九十七年操控職棒假球後,不再經營簽賭
站,余、蔡兩人集資三千萬元指揮旗下白手套及人頭,向各地簽賭站簽賭,獲利
甚豐。
【記者婁靖平/台北報導】
依照兄弟象規定,陳致遠原本應留在龍潭,無須回到嘉義隨隊春訓,但領隊楊愛
華表示,「經瞭解後,他是主動要求說明,不是被約談,會請示董事長洪瑞河後
,考慮讓他歸隊」。
2010.01.23.聯合報
http://udn.com/NEWS/SPORTS/SPO/5382990.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