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藍宗標/即時報導】 2010.12.06 08:52 pm
針對南韓SK飛龍隊有意吸收潘威倫,明年初轉隊費可能從年薪2.5倍減半的說法,中華
職棒官方今天提出說明,強調這是因應國內一般自由球員身分取得(年資9年)後的移
籍而訂定,不是針對旅外自由球員(年資6年)。
按照中職的說法,SK若在明年季前才決定挖角潘威倫,轉隊費一樣是年薪2.5倍。
中職表示,年資只滿6年且「以球團同意為前提」而旅外的部份,由於不能算是正式的
一般自由球員,,因此不適用1月1日過後轉隊費減半的規定。
根據中職規章內容,選手在累積滿9年年資後,取得一般自由球員資格,若在該年年底
前和其他球團完成簽約,新簽約的球團應給付球員原屬球團2.5倍的年薪做為轉隊費,
若在該年年底前未能簽下新約,但在隔年球季登錄期限前簽下新約者,才有轉隊費減
半為1.25倍的情況出現。
【2010/12/06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PORTS/BREAKINGNEWS7/60177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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