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聯盟:轉隊費已比韓職低
2010-12-9〔記者林三豐/台北報導〕
中華職棒今年季後首度實施旅外自由球員制,卻因轉隊費2.5倍的規定導致國外
球團可能打退堂鼓,中華職棒秘書長李文彬說:「除非有球隊提出異議,否則短
時間內修改規章的機會不大。」
李文彬認為,中華職棒規定的自由球員是9年,打滿6年可取得旅外權,仍非真正
的自由球員,球團尊重球員意願讓他們有機會出國打球,對球隊戰力勢必有所影
響,應該得到一定的補償,而非賤賣球員。
熊隊林智勝先前參加大聯盟球團測試,雖然評價不錯,但卡在轉隊費要1050萬元
(約30萬美元),潘威倫是首位有特定球團來台接洽,卻也被南韓媒體報導SK飛
龍可能因轉隊費過高打消念頭。
李文彬則舉日本職棒樂天金鷹隊岩隈久志為例,他的入札金更高達1910萬美元(
約台幣5.76億元),如今與運動家交涉失敗,同樣是要回到金鷹隊。
以韓球團財力 真要簽不是問題
李文彬說:「轉隊費規定是參考日、韓職棒作法,訂太高會被認為在阻擋球員出
國,才會折衷訂在2.5倍,已比南韓職棒規定的4.5倍還低,以日、韓球團的財力
,如果真要簽球員,應該不是太大問題。」
來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9/today-sp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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