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四, 12/09/2010 - 18:16 — 賴意文 HiNet運動網獨家特稿
波士頓紅襪在12月冬季會議期間,以4名小聯盟新秀向聖地牙哥教士換來強打一壘手
Adrian Gonzalez。而儘管記者會上沒有宣布延長合約,紅襪總經理Theo Epstein也只
有表示他們「有信心」能完成延長合約,但各家媒體都指出,其實雙方已經達成合約
協議,只是尚未對外公布。
根據《今日美國》記者Bob Nightengale的報導,紅襪與Gonzalez已經達成7年1.54億
美元的延長合約協議,但是要等到開幕日之後才會宣布簽約。為什麼呢?原因很簡單
,豪華稅(正式名稱是競爭平衡稅)。
根據大聯盟勞資協議第13條競爭平衡稅G款第(3)項的規定,若球隊與球員為了修改他
們的合約關係,而要簽署新的合約,他們必須簽下包含目前球季的新合約,如果是在
球季開始之後簽約,新合約必須包含下一個球季。新合約的平均每年價值(Average
Annual Value)應該要加上或減去原本合約中剩餘還沒列入過去豪華稅計算的薪水。若
新合約是在球季中簽下,從下一個球季開始的話,這一項規定在目前球季結束後才開
始計算。
簡單的說,如果紅襪與Gonzalez在2011年球季開始前簽下新合約,那麼計算豪華稅時
,就要將新合約列入計算。如果他們在2011年球季開始後才簽約,那麼新合約在球季
結束後才開始列入豪華稅的計算。
Gonzalez原本的合約剩下2011年最後一個球季,年薪是630萬,若Gonzalez沒有簽下新
合約的話,在計算紅襪2011年豪華稅時,Gonzalez就只算630萬。
若雙方在交易時就簽下7年1.54億合約的話,就算合約是從2012年開始,但由於是在球
季開始前簽約,這張合約還是要列入2011年豪華稅的計算當中。而豪華稅的計算方式
並非當年實際支付的薪水,而是平均價值,所以計算紅襪2011年豪華稅時,Gonzalez
的部分應該是1.54億加上630萬之後除以8年,也就是2003.75萬。
若雙方在2011年球季開始後才簽約,那麼計算紅襪2011年豪華稅時,Gonzalez依舊只
算630萬,2012年開始才是7年各2200萬。儘管這樣做未來每年比現在簽約多200萬,但
2011年就少了1400萬,而紅襪目前有不少球員在2011年球季結束後合約到期,屆時可
以再調整薪資結構,重要的是2011年他們綁住了一名強打一壘手,而薪資總額並沒有
增加多少,這對很有可能突破薪資上限的紅襪來說相當重要。
事實上這並非紅襪第一次這樣做,紅襪與Josh Beckett續約也是在今年球季開幕日之
後馬上宣布,新的4年6800萬合約就無須列入今年豪華稅計算。大聯盟大部分球隊距離
勞資協議中規定的薪資上限都有不小的差距,但紅襪一不小心就可能突破薪資上限,
而必須支付豪華稅,也因此特別小心。當然也有人認為這麼做是鑽漏洞,就看大聯盟
官方、各隊老闆、球員工會會怎麼認定、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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