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7日電】 2010.12.27 09:02 pm
中華職棒大聯盟秘書長李文彬今天說,希望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草案,明年球季前
就能三讀通過,以加重打假球罰責。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財政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運動彩券發行條例修正草案,明
訂「以強暴、脅迫、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投注標的運動賽事之公平者,處1年
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也通過增加第21條第2項,「結夥3人以上犯前項之罪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2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金」。
李文彬說,「聽到初審通過的消息很高興!」去年底職棒爆發打假球事件,對中職造
成很大的傷害,他的心裡頭有點氣餒,「感謝行政院體育委員會的努力。」
李文彬強調,最重要是球員本身,現在也加強球員的法治教育,希望修正草案在明年
球季開打前能三讀通過。
體委會主委戴遐齡則希望立法院本會期就三讀通過。
【2010/12/27 中央社】@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PORTS/BREAKINGNEWS7/605892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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