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 12月30日 蘋果日報
假球案判無罪
【賴德剛╱台北報導】前La new熊捕手陳峰民(見圖),昨到中華職棒聯盟找秘書長李
文彬,希望能爭取工作權,重返職棒圈,但李文彬說:「目前規定有起訴就是解約不
錄用,除非修改規定,否則標準不會改變。」
陳峰民去年底因假球案雖遭起訴並求刑1年半,但最後獲判無罪。他表示,可以接受起
訴就開除,但如果是無罪呢?他說:「我在司法上無罪,卻不能打球了,如果有人用
這種方式誣陷球員怎麼辦?我要靠棒球過下輩子,不管是當教練或教小孩,如果背負
這種罪名,我還是無法被外界接受的。」
工會思考找誰賠償
球員工會理事長葉君璋表示,陳峰民被判無罪後,曾安排見面,但到現在他都沒有聯
絡,不過如果他需要工會幫忙,會請工會律師協助了解,但不是朝爭取工作權方式去
協商,而是要朝「找誰賠償」來思考,也希望未來檢察官跟法官在判這種案子時要更
謹慎。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074782/IssueID/2010123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8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