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歐建智/台北報導 (2010/04/05 17:28)
針對日前職棒球員工會與工會律師蔡瑞麟切割,對於工會授權範圍的三項事務之
外,並未授權蔡瑞麟處理其他事務。蔡瑞麟5日發表聲明表示,自己的所有行程及作為
,都透過工會的內部網絡告知工會人員並獲得授權,包括3月的所有行程,至於是否有
見到林蒼生,蔡瑞麟仍未明確說明。
前統一獅領隊林增祥被解職的主因,主要是統一總裁林蒼生說明是球員工會律師
蔡瑞麟說,檢察官要蔡瑞麟來警告統一企業,林增祥綁了一大票洋將在放水。雖然蔡
瑞麟在事件發生之後否認曾去找過林蒼生,也在個人撲浪上反駁自己曾說過話,但卻
引起棒球界人士對於蔡瑞麟行為的質疑。
球員工會在4月1日發表聲明表示,去年4月商請蔡瑞麟作為法律顧問,協助法律問
題諮詢解答;爆發假球案,也委請蔡瑞麟陪同球員接受偵訊;政府相關部會召開職棒
防賭會議,工會也委請蔡瑞麟出席。
工會表示,工會授權範圍僅限於上述三項,並未授權蔡瑞麟其他事務處理。蔡瑞
麟仍有個人之律師事務所,其接觸業務也非全然只是球員工會,他個人的發言與行為
,若未經過工會之理監事會授權,當然也不代表球員工會。
對於球員工會選擇與工會律師蔡瑞麟切割,蔡瑞麟在4日發表聲明,表達自己的所
有行程與行為都是獲得工會授權,包括3月份的所有行程。對於是否去見過統一總裁林
蒼生,蔡瑞麟也沒有再次說明。
蔡瑞麟並細數從去年10底開始至今5個月期間,為超過40位球員辯護外,工作時數
超過800個小時,並至少完成20件工作,都是經過工會完整授權,包括協助葉君璋加盟
象隊、促使所有象隊球員及教練團加入工會、自去年11月起代替工會參與棒球振興會
議及防賭會議近10次以上、協助林智勝與潘忠韋澄清假球問題,並協助其父母出庭應
訊、協助陽建福到庭作證及代為澄清…等。
以下是蔡瑞麟的聲明稿:「本人自去年四月受工會委任為顧問以來,所有的行程
及作為,都透過工會的內部網絡告知工會人員,並獲得授權,包括今年三月的所有行
程。日前報導有關本人之行為未經工會授權之事,並非實情。
從去年十月底開始,在五個月的期間內,我除了日以繼夜的為球員辯護,在陪球
員應訊的行程外,不分平日或假日,全心全力為改善整個棒球環境而努力,短短五個
月的期間,為超過四十位球員辯護外,工作時數超過八百個小時,並至少完成以下二
十件工作,都經過工會完整授權:
一、積極協助葉君璋選手留在球場繼續打球,並加盟象隊。(本事件歷時二個月,經
常往返於象、熊兩隊之間,工作時數超過五十個小時以上)
二、替張家浩選手與熊隊溝通加盟熊隊。
三、協助處理熊隊隊員遭停薪事宜。
四、替道奇賽出賽球員爭取出場費。
五、協助衣思訓防護員澄清壹週刊不實報導。
六、多次奔走,促使所有象隊球員及教練團加入工會。(歷時三個月,工作時數超過
五十個小時以上)
七、協助遭誤指陳瑞昌選手收錢一事澄清。
八、向台北市勞工局檢舉並作證證明牛隊違反工會法就業歧視一事。
九、向政府建言將棒球選手納入執行業務所得者,已納入棒球振興會議結論。
十、向政府建言將棒球選手強制信託部分緩徵所得稅,已納入棒球振興會議結論作為
修法建議。
十一、協助工會與熊隊溝通讓球員順利參加八八水災義賽。
十二、成立工會防賭監看機制,開賽後已運作。
十三、與球團溝通同意授權工會製作工會選手之商品,以利工會財務健全。
十四、與球團溝通與工會合作防賭機制,目前象熊兩隊已開始運作。
十五、與球團溝通促使常務理事會同意讓郭勇志、曾華偉兩位選手回到聯盟相關球隊
,得到熊象兩隊劉、洪兩位董事長支持,惜因牛、獅兩隊反對而失敗。
十六、協助彭政閔、劉芙豪兩位因中天新聞誤用新聞畫面遭影射向中天抗議,並代其
接受中天新聞之道歉。
十七、自去年十一月起代替工會參與棒球振興會議及防賭會議近十次以上,從無缺席
。
十八、協助林智勝、潘忠韋澄清假球問題,並協助其父母出庭應訊。
十九、協助陽建福到庭作證,及代為澄清。
二十、替戰力受簽賭案影響的熊象兩隊與業餘選手牽線。」
http://www.nownews.com/2010/04/05/732-25880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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