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BaseballNEWS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陳正騰】 美國職棒道奇隊即將來台進行三場表演賽,對手是中華職棒聯軍。不過,球員工 會日前發新聞稿表示,「希望球團付出場費給中職球員,以示尊重」云云。而拿到主 辦單位共800萬經費的聯盟和球團則回應道:「未來可以討論」,看來這次是不會給錢 的。究竟,這樣的表演賽,球團該不該付出場費給球員? 站在情理的角度,球團要求球員在非正規比賽中出場,付費是理所當然的。不過 ,既然牽扯到錢和權利義務的問題,還是必須回到法的層面,審視球員/球團的契約 規範,才能作判斷。 依據<中華職業棒球聯盟選手契約書>第2條:「選手應…依球團之安排接受訓練暨 依球團及中華職業棒球聯盟之安排參加比賽及參與活動,聽從球團代表、教練之指揮 監督為球團提供服務。」第16條:「除經球團同意或依球團之安排外,亦不得參加球 團以外其他任何人或團體之任何棒球比賽或其他任何體育競賽。」這兩條文提到幾個 重點:1.在契約有效期間內,選手並沒有自行參加活動的自由權;2.選手必須接受球 團的安排參與活動,選手沒有拒絕權;3.球團除了給球員服務報酬外,無需另外支付 其它費用。 所以說,站在契約的角度,球團是可以不付費給球員的;而且,也無須過問球員 的出場意願。如果球員堅拒出場比賽,球團甚至可以提前終止契約,並要求簽約金加 二倍的賠償(第21條)。 球團透過契約展現獨大心態,球員權益的法律保障,其實是很低的。在此敵強我 弱的不對稱格局中,工會以求情性質的新聞稿來期望球團尊重球員,也是情有所原, 但若期望球團就此良心發現,則過於樂觀。 長期來看,還是要回歸爭取球員權益的主軸線,跟球團展開對話、談判,才會慢 慢累積出實質的進展。否則,在契約條文不變的情況下,即使今後再有其他表演賽, 球員一樣一毛都拿不到。 透過這次比賽,各方對大聯盟球員的高規格禮遇,更凸顯了中職球員的「次等」 地位。勞工權益不會從天而降,更不能靠資方的施捨。對球員工會而言,除了求情外 ,還是要將焦點拉回「修改契約」這一著力點,來變更球團和球員的權利義務關係, 並透過白紙黑字來保障球員權益。然後,仿效職棒的先進國家,一一追求球員的肖像 權、自主商業活動權、對非正規賽的同意權等專屬權益。 變更中職既有的制式契約條文,需要突破口。或許,由工會匯集意見、提出勞方 版的「球員契約」,此其時矣。只要某些明星球員能個案式地取得勞動權益上的保障 ,對其它球員也會是一大進展。比起求情,將中職制式契約逐漸特殊化、客製化,是 個更值得努力的方向。 (陳正騰/紅蜻蜓‧邊邊角角棒球論壇成員) 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_ART_ID=23811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81.115 ※ 編輯: tjbulls 來自: 203.72.81.115 (03/05 19:33) abc12812:轉錄至看板 Baseball 03/05 19:33 ※ 編輯: tjbulls 來自: 203.72.81.115 (03/05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