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正騰】
統一獅前領隊林增祥「綁洋將打假球」疑雲,經過幾天的沈澱,各方說法已經初
步定調。林堅持喊冤;統一企業主張一切依照之前的新聞稿,也就是林功成身退、自
願離職;檢方則表示,有一份假球案筆錄提到林,但證據不足,不予追訴,而且,絕
對沒有找任何人向任何單位傳話;被指向統一高層傳話的工會蔡瑞麟律師,則留下「
不能絕對說不是我講的」這樣曖昧的話語後,暫時封口。除非日後各方說詞有所變化
,否則,此案就會慢慢被其他的新聞掩蓋。而林增祥最在意的清白,一樣遙不可及。
假設真相如林增祥所言,他完全受到冤枉,而且,不願被謠言擊倒、堅持要討回
清白,那麼,他該怎麼辦?筆者認為,提起「不當解雇」民事訴訟,是最可行的方法
。
林增祥作為統一公司聘僱的員工,他跟資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是在雙方合意的勞
動契約中、白紙黑字載明的。統一當然可以有企業「疑人不用」的道德尺碼,去排除
他所不信任的員工;但是,要解除雙方契約,還是必須符合法律程序才能涵括道德考
量。
除非林與統一的契約授予資方「得無故解聘」的至高權力(在雇傭契約實務上,
這是不可能的),否則,在工作契約到期之前,林的工作權就受到法律的保障。統一
若要依法提前解約,要嘛,給一筆資遣費或薪水付到契約截止日;要嘛,就提出林「
辦事不力、績效不佳或違背公司規定」等具體事由,光明正大開除他。
就這個案例而言,一旦上了法庭,統一若依照新聞稿主張林是考量生涯規劃、自
願請辭,可能有「偽造文書」的問題。若是主張林「涉打假球」,故予以開除處分,
那麼,就必須在法庭上提出「事證」。如果法官認為事證不明確,那就可能判決「解
僱無效」,要求統一讓林復職,並支付自不當解僱日起的薪資。只要得到這個判決,
林的清白自然就恢復了。
當然,站在球迷的立場,我們不在意統一跟林增祥在法庭上誰輸誰贏,我們想知
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統一手上到底有什麼事證」。說來可悲,台灣球迷的知情權
,居然要靠法院來提供。
如果林不提告,站在統一公司的立場,他們只要靜待新聞冷卻即可,哪裡需要做
出多餘的澄清和說明、協助林得到清白?統一可以理所當然認為,當初協助林隱瞞球
迷真相、並讓他以「功成身退」的姿態離職,已經仁至義盡了;後續的假球疑雲,是
林自己開記者會說出來的,爛攤子當然是他自己收拾。
除非,商場老將林蒼生會沒事跳出來幫林擦屁股,或者,堂堂的工會律師會公開
向林道歉,說自己傳話時有點加油添醋;否則,林增祥就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去搶回清
白,而司法,將是他最後的武器。
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_ART_ID=24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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