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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婁靖平/綜合報導】 2010.03.11 04:22 am 曾有記者問拉米瑞茲,「如果球隊把你交易出去,你想去哪一隊」,他回答:「 如果伊拉克要我,我就去伊拉克。」 在念高中時,拉米瑞茲就是一位「頭疼人物」,不但經常蹺課,違反校規也是家 常便飯;但球隊不能沒有他,頂多只能罰他停賽。 拉米瑞茲在高中時代,曾連三次帶領球隊打進全國賽分區冠軍戰,高三那一年, 更在廿二場比賽中轟出十四支全壘打;就算「問題」多多,光芒仍是難以掩蓋。 一九九一年,印地安人隊在選秀會第一輪第十三順位選走拉米瑞茲,兩年後跨進 大聯盟。 拉米瑞茲效力印地安人隊八年,在九百六十七場比賽中轟出兩百卅六支全壘打、 八百零四分打點,二○○一年轉戰紅襪隊,直到○八年離隊,平均年薪高達兩千萬美 金。 二○○二年五月,拉米瑞茲左手食指骨折,在小聯盟進行復健賽時,滑壘不慎遺 失價值一萬五千美元的鑽石耳環;他當場要求比賽暫停,所有隊友趴在地上幫忙尋找 。 拉米瑞茲在紅襪隊的「代表作」不斷,○五年八月,投手教練喊暫停上前和投手 講話;拉米瑞茲等得不耐煩,乾脆走回全壘打牆下的小房間休息,投手投完第一球他 還沒出來。 ○八年紅襪隊終於受不了,七月底和海盜隊、道奇隊進行三邊交易,把這號「麻 煩人物」送去道奇隊。 這就是拉米瑞茲,一位讓人「又愛又恨」的天生好手。 http://udn.com/NEWS/SPORTS/SPO5/5467747.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