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新聞網/台北訊】
中華職棒興農牛主力投手陽建福,今天下午2點左右以證人身分赴板檢應訊,約談
1個多小時後離開。
陽建福是在本月4日收到傳票,陪同應訊的球員工會律師蔡瑞麟表示,陽建福這次
是以「他字案」的「證人」身分出庭,與檢方談的是「別人的事」,他只是盡國民義
務向檢方說明一些事實而已。
陽建福將於本周六下午在道奇台灣賽第2戰中擔任先發,今天的約談並不影響出賽
。興農球團也表示,阿福是以證人身分應訊,可以正常隨隊活動,不會有任何懲處。
新聞辭典
偵字案:檢察官有事證合理懷疑某人涉案,而設定某人為被告,案子偵結後必須
明確公告此被告為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並須載明理由。
他字案:檢察官懷疑某人涉案,但尚無任何證據支持,被懷疑者稱為「關係人」
,若偵查後發現關係人涉有重嫌,可轉為「偵字案」,若證實無涉案情節,即可直接
行政簽結,無須公告。
http://mag.udn.com/mag/sports/storypage.jsp?f_ART_ID=239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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