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中華職棒大聯盟自即日起辦理「比賽球棒」認證,未來非國際棒球總會認證之球
棒品牌,經本聯盟認證後,方可於本聯盟舉辦之比賽使用。
自即日起至99年3月16日(星期二)止,國內外各廠商出認證所需物品:1、球棒
簡介。2、球棒型號清單。3、同一型號球棒六支(須為一體成型木材所製成)。 及認
證費用,每一型號新台幣三萬元整,至本聯盟進行認證。
認證有效期為兩年,本聯盟保有最終審核球棒是否列入比賽球棒之權利。聯絡人
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競技組簡士棋,電話:(02)25776992 分機204
棒球規則1.10關於球棒之規定:
(A)球棒必須為平滑之圓型棒,最粗部份之直徑不得大於二又四分之三吋(七公
分),長度不得長於四十二吋(一0六.七公分)須用一根木材製成。
【原附註】以接合方式製造之球棒或試用中之球棒除非獲得本協會技術委員會對
於製造業者之意圖及製造方式之認可,否則於正式比賽中不得使用。凡由金屬、木片
或竹片接合製成之球棒,如或本協會之認可則准予使用。
(B)凹頭球棒其深度須在一吋(二.五公分)之內,寬度不得超過二吋及小於一
吋(五.一~二.五公分)直徑。凹狀部份不得著附其他任何物質。
(C)球棒之握把位置不得超過自棒端起十八吋(四五.七公分),其握把部份得
包紮或使用任何材料處理(包括松脂等)使適合掌握,但任何使用之材料包括松脂,
裁判則認為有超越十八吋之限制,則該球棒於比賽時不得使用。
【附註】擊球員於使用中或使用後被裁判員發現該球棒不符合本項之規定,不得
以此為由,宣判出局或勒令退場。
(D)除非經本協會之認可,於比賽中不得使用著色球棒。
http://www.ltsports.com.tw/main/news.asp?no=75167&N_Class=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2.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