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BL〉聯盟開鍘 撤銷曾嘉敏註冊
作者: 陳志彥
兄弟象上月積極爭取登錄曾嘉敏,原因是象隊認為曾嘉敏是受二集團威脅,
所以希望再給予選手機會;不過今天(2日)中職聯盟賽務部發出聲明,決定
撤銷曾嘉敏的登錄資格,曾嘉敏也確定無法重回職棒舞台。
檢方在過年前公佈的起訴書中寫道,曾嘉敏雖未領得任何對價,不過「被告
曾嘉敏於調查局詢問及本署偵查時均坦承不諱,核與證人蔡政宜、余則彬、
莊侑霖、黃川井等人之證述情節相符」,說明其有犯罪事實。
聯盟則於今天(2日)發表聲明:針對兄弟球團2月23日向聯盟提出2010年球季
球團(職)球員之註冊申請,經審查99年2月10日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
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98年度偵第30549號、第32823號、第34285號,99年
度偵第5153號)中,詳述球員曾嘉敏涉及放水球事件,並於調查局詢問及板
橋地檢署偵查時,均坦承不諱,事證明確,故撤銷所屬球員曾嘉敏之註冊申
請。
「我們是將資料彙整給聯盟,積極爭取登錄曾嘉敏選手;目前還沒收到相關
消息,不過對於聯盟的決定,我們應該還是予以尊重。」兄弟領隊楊愛華表示。
儘管象隊力挺曾嘉敏,指出其是遭二集團脅迫,被逼得放水,希望能再給予
選手機會,不過聯盟今天作出的撤銷註冊聲明,等於是宣判曾嘉敏無法重回
職棒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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