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湖棒球場6項公安不合規定 La New有信心改善
2006/05/03 21:14
記者楊白彔/高縣報導
高縣府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共同實施年度公共安全檢查,發現La New公司經營
之澄清湖棒球場有6項公共安全不合規定,教育局長陳瑞忠3日下午會同消保官、建設
局、消防局等單位人員前往勘查了解,La New公司表示有信心在5月25日期限內改善
完成。
澄清湖棒球場公共安全共有6項檢查不符合規定,分別為,未辦公安檢查申報、樓梯
及安全梯間雜物阻塞、滅火器、消防栓、逃生設備及警報設備等。
3日下午2點教育局長陳瑞忠會同消保官、建設局與消防局等單位人員前往了解,La N
ew公司總經理張正誠說,公安檢查申報已於3月22日獲申報同意;樓梯及安全梯間雜
物是臨時放置,會馬上搬走;滅火器失壓與老舊者會汰換,日期標示模糊也將要求廠
商要標示清楚;消防栓因水帶整理而暫時拆除,會馬上將水帶安裝;逃生設備係緊急
照明燈損壞,也會馬上改善。至於警報設備,目前正找廠商改善維修中。
張正成經理說,消防檢查1年1次,1年期間內一發現損壞即馬上改善,這次係臨時抽
查,該公司仍會針對缺失部份積極加強改進。
陳瑞忠局長表示,La New公司必須在5月5日前將滅火器等5項缺失改善完畢﹔La New
公司允諾會積極處理。至於警報設備,有信心在5月25日期限內改善完成。陳瑞忠強
調,縣府會在期限一結束隨即再進行複檢,以保障民眾的公共安全。
http://www.ettoday.com/2006/05/03/341-19371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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