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簽賭/吉龍、許志華、王建強不起訴 3組頭提起公訴
2006/05/06 14:59
中央社
去年7月爆發的職棒簽賭案,原承辦檢察官徐維嶽調職並在9月傳出涉嫌貪瀆疑案,簽
賭案換人偵辦,經過半年多整理,雲林地檢署正式將全案偵結,對何志旭等3名組頭
依賭博罪嫌提起公訴,洋將吉龍等3名球員因罪證不足獲不起訴,其餘組頭及球員共
17人,轉移由台中地檢署偵辦。
雲林地檢署偵辦職棒賭疑案,去年7月25日展開全省大行動,帶回20多人偵訊,原承
辦檢察官徐維嶽於同年8月25日調職澎湖,9月5日因被檢舉涉嫌收受不法賄賂被約談
後收押禁見,隨即停職,雲檢於10月31日依貪污等罪嫌將徐提起公訴,徐目前羈押中
,全案移送雲林地方法院審理。
職棒簽賭案在徐維嶽案爆發後,轉由檢察官林豐正接辦,重新整理、偵察相關事證,
經過半年多之後偵結。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被告何志旭、陳岳良、莊鍇旗等人,94
年經營中華職棒及美國職棒簽賭站,同年7月在虎尾、麥寮經檢警查獲,偵訊時坦承
不諱,因此依賭博罪嫌提起公訴。
球員方面,檢方在不起訴書中指出,洋將吉龍供稱同案被告的杜明澤,經常打電話威
脅他放水,他只在口頭上敷衍了事,並未配合,雖有接受無償招待,無法以此間接證
據認定放水、打假球;熊隊球員許志華、王建強2人,只有監聽譯文的證據,僅知允
諾配合放水但無酬金,無法證明確有放水、打假球;所以都不起訴。
至於其他球員、組頭計17名被告,檢方6日指出,因為戶籍地、發生地、犯罪地都不
在雲林,管轄權不符,所以申請移轉由台中地檢署接辦。
喧騰一時的職棒簽賭案偵結,但是在雲林地院審理中的徐維嶽案,仍在纏訟中。據悉
,院方預訂於8月22日起到9月初,召開數波辯論庭,後續發展有待觀察。
http://www.ettoday.com/2006/05/06/341-19382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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