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5.06 中國時報
中信養一年 吉龍不起訴
楊俊斌/台北報導
去年六月涉及職棒賭的中信鯨洋將吉龍,昨確定被雲林地檢署,以不起訴及解除
限居偵結,花了近百萬元養著吉龍的中信鯨,總算鬆了口氣。領隊林敏政說,未來將
根據吉龍意願,再和教練團商議後,再決定去留。
自去年六月發生職棒簽賭放水案,被限制住居的吉龍,一直被中信鯨安排住在汐
止水蓮山莊內。林敏政說,為了吉龍的安全問題,除了派專人倍伴,每周向警局報到
外,還安排他跟著二軍活動,或者到球場看球,避免他離開視線。這段期間,包括每
月三萬八千元的食宿和零用錢,以及當初交保所支付的十萬元,球隊已花了近百萬元
養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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