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06 17:10
羅暐智
王建民、曹錦輝登上美國大聯盟,全台灣舉國歡騰、與有榮焉,但是蔣智賢、黃志
祥、林旺億等青棒球員與大聯盟波士頓紅襪隊簽約,人還沒出去,國內的參賽資格卻
已經遭到取消,學校一度遭波及被禁賽,讓人百思不得其解。姑且不論這些球員的敏
感身分,以正常的大學或高中畢業生為例,畢業前如果找到工作,難道學校要開除該
名學生的資格,沒收學生的畢業證書嗎?
回到主題,當初曹錦輝高一時就發光發熱,頻頻飆出令人難以置信的速球,當大聯
盟洛磯隊伸出手來接觸曹時,大家都是樂觀其成;陳金鋒與道奇隊接觸也是如此,這
樣的高規格禮遇球員,都是希望這些台灣之子能夠在國外佔有一席之地,用手中的棒
球為台灣打響招牌。
曹錦輝、王建民、陳金鋒、郭泓志等球員,都是高中畢業即出國的棒球好手,也因
為這些球員的傑出表現,讓越來越多大聯盟球探肯定台灣的棒球水準,願意培養台灣
的小球員,不管是高中畢業直接赴美,還是交換學生等方式,都顯見台灣的棒運有發
展跡象。
不過,最近卻發生青棒球員與大聯盟球隊簽約,該球員、教練甚至學校都被禁賽,
原因是這些球員簽約後,就被認定是職業球員,不得打業餘性質的高中聯賽,且中華
棒協與教育部堅持「簽約就是職業球員」的說法,讓人啼笑皆非。
學生球員與國內職業隊拿營養金的歷史悠久,大球團的觸角伸得早,就可把年輕有
潛力的球員納入旗下,等畢業後以默契加盟職業隊,破壞選秀與棒壇生態,這的確該
嚴防。不過,這些簽約的學生球員已屆高三,畢業之後要面臨升學與繼續打球的抉擇
,替自己找到出路,且又是條康莊大道有何不對?難道棒協能養球員一輩子嗎?能保
障球員的未來嗎?
這些球員簽約後還是該校學生,還是跟該校棒球隊練球,球技也非像吃大補丸一樣
大進補,變成稱霸一方的棒球巨星,等到畢業後才出國,加入小聯盟球隊打拼,並非
簽約後即出國;取消比賽與國手選拔資格對這些學生來說事小,背負著罪名出國打拼
才是不公平的地方。
棒協應該保護學生,畢竟以學生與家庭的力量要對抗大聯盟的大財團,難免會居於
劣勢,學生聯盟應主動輔導學生球員與大聯盟談簽約金與合約問題,保障球員的權益
,學生聯盟可以不用像人力仲介般的推銷球員,但保護學生球員的心態應該要有,而
不是被其他球隊綁架,對該球員的學校提出禁賽處置,往後球員還是會跟大聯盟簽約
,難不成通通禁賽,還是說年輕球員受大聯盟青睞這樣的喜訊,都要祕密的進行? (
本文作者羅暐智,ETtoday.com東森新聞報政治中心記者。)
【東森新聞報】
http://www.ettoday.com/2006/06/06/142-195042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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