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婁靖平/報導】
中華棒協與大聯盟達成協議,在尚未拿到高中畢業證書之前,不得與在學高中生簽約,
並將每年王貞治青棒賽賽後定為「斡旋期」,但需透過棒協作為溝通窗口,防止球員私
下簽約的事件再度出現。
棒協表示,依照教育部頒發的「大學體育法」相關規定,以「交換學生」模式前往美國
打球具有正當性,也是提升中華隊實力的最好辦法,但由於過去並沒有相關規範,以致
在學高中生簽約事件不斷出現,引發許多不必要的爭議。
之前蔣智賢、黃志祥、林旺億與紅襪隊簽約,引發體委會、教育部關切,希望能有效阻
擋相關事件繼續發生,棒協在獲得主管單位授權後,主動與大聯盟洽談高中球員的簽約
規範,細部內容目前仍在研擬中,雙方可望在10月前正式簽署協議。
未來只要對台灣高中球員有興趣的國外球隊,只能在王貞治杯青棒賽後開始與球員接觸,
過程必須公開、透明化,並由棒協出面與雙方溝通,希望在掌握人才流向的同時,也能
建立正式管道,以防惡性挖角造成的影響。
【2006/07/18 民生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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