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紀公司 責無旁貸
〔記者鄭又嘉/綜合報導〕
建仔昨天發出公開信拒絕台灣媒體採訪,雖然充分表示了他對台灣惡質媒體的憤怒,
但大動作親自跳出來,卻也顯示經紀公司對他保護不週,經紀公司做法值得商榷。
昨天王建民在美國的經紀人張嘉元未開機,無法得知該公司對王建民抗拒媒體事件的
「危機處理」方式。
理論上,身為建仔的經紀公司,自然應該幫他打理大小事務,包括合約、公關,媒體
的相關事宜自然也應該由經紀公司代為處理,此次建仔因家人遭到媒體緊迫盯人,他
與家人都不堪其擾,才會怒拒台灣媒體,此舉也希望台媒在專業方面反躬自省(如果
媒體還有自省能力),這是王建民的直接反應。
但經紀公司必須善盡的義務有兩個,第一,一味地拒絕所有台灣媒體,一竿子打翻一
船人並不公平,過去美國大聯盟並沒有這種前例,經紀公司獲知建仔的想法後,理論
上應該提出適當的建議,並為其分析其中的利害關係,討論是否能有其他折衷的方式
,甚至可以直接列出「黑名單」。
第二,就算建仔堅決要拒絕媒體,也應該經紀公司代表發出聲明,扮演「黑臉」角色
,或是先與球團討論,而非直接把建仔推上火線,讓他一個人獨自力抗媒體,畢竟如
此絕非長久之計。如何才是建仔、球迷、媒體「三贏」的做法,這是經紀公司責無旁
貸的任務。
【2006/08/19 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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