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行銷熱》FRED 挑代言人四原則
【經濟日報/程紹同(台灣師大體育系教授)】
在學理上,選擇理想的運動行銷代言人有「FRED」原則。
Familiarity ,即代言人要有一定知名度、令人覺得熟悉。如此一來,民
眾會把對運動明星的喜愛投射至品牌,產生「日暈效應」。
Relevance ,是代言人與代言品牌、產品之間,要有一定的相關性。比方
說棒球投手的特色是速度感,汽車強調速度感、電腦也重視運作系統的速
度。
Esteem,代言人形象要良好,在社會上受到尊敬,才能為品牌加分。運動
員職業生涯充滿未知的挑戰,受傷、緋聞等事件都可能衝擊所代言的品牌
形象,不可不慎。
Differentiation ,代言人要有個人特色,才能與其他名人有區隔,為品
牌帶來差異化印象。
除了「FRED」原則,企業操作運動行銷時,也可考量本身能力與品牌現況
。如果小品牌想要一夕成名,可搭當紅運動明星的順風車。而知名品牌則
可雙軌並行,一方面找當紅運動明星,一方面則開發有潛力的運動員、長
期投資。
【2006/11/20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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