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14 中國時報
南韓租售制度 度過金融風暴
廖德修/專題報導
南韓職棒於1982年開打,起初頗為封閉,採「鎖國政策」,直到98年才引進洋將
,以增加精采度。這一時期雖然遭逢亞洲金融風暴,經濟衰退,但韓職的發展並未開
倒車。除了引進洋將,自由球員制度(FA)也在99年底實施。而在FA制之前,加上金
融風暴的衝擊,更形成獨特的變通辦法─租售制度。一方面提供球員旅外機會,另一
方面球團亦可獲得實質回饋。
如現今三星獅隊監督宣銅烈,1995年在海陀虎(現起亞虎)的年薪加獎金尚不足
2400萬日圓。當時包括紅襪、讀賣巨人、大榮、中日等隊都在爭取他,後來因中日的
條件較佳而中選。95年底海陀、中日簽訂「宣銅烈租約」,為期2年,轉隊費、簽約
金、年薪、獎金總額竟高達6.5億日圓!97年底雙方又續約2年。
97年亞洲金融風暴肆虐南韓,海陀乾脆把另一位名將李鍾範「出售」給中日,第
1年轉隊費、薪資、簽約金等,合計5.8億日圓。次年LG雙星隊也把左投手李尚勳出租
給中日,為期2年,轉隊費2億、年薪8千萬日圓。就靠「租售球員」的收入,這些球
團得以減輕成本,安度金融風暴。
目前韓職尚未發展到類似日本職棒的「入札制度」,非自由球員若想旅外仍透須
過所屬球團,若談成,對方當然要付大筆轉隊費。像讀賣巨人對於韓職去年「新人王
」吳昇桓很感興趣,自然得與三星隊接洽,絕不能私下亂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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