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賞之下遷戶籍 由來已久
〔記者楊宜敏/宜蘭報導〕
國內運動選手常在重賞之下遷戶籍,這種情況由來已久,大至全國性區運
,小至縣市裡的比賽,主辦縣市或鄉鎮都想衝高得牌數,往往不惜重金,
到其他縣市「挖角」,很多選手都經歷過四處遷戶籍的歲月,常常當「幽
靈人口」。
基層運動教練私下透露,這種現象早已是不爭的事實,而且有本錢重金挖
角通常都是大縣市,彼此互相較勁,祭出高額獎金,有時拿下全國冠軍賞
金就超過十萬元,團體賽甚至超過百萬元,基層運動經費有限,教練或選
手很難拒絕這種誘惑。
除單項運動委員會或教練負責接頭挖角,也會透過選手,拉設籍其他縣市
同學,諸如接力賽少了一名好手,就請隊員找體育學院同學,如果拿冠軍
有八十萬元獎金,每人可分到二十萬元,負責挖角的學生自然賣力,被挖
角的人也樂意。
宜蘭縣就曾經挖角整個籃球隊參加全國女子籃球賽,果然抱回冠軍,當時
包括籃球委員會等單位頒發的獎金加總起來,估計超過一百五十萬元。
縣運會也常出現鄉鎮間互相挖角,曾有溪北地區某鄉鎮主辦縣運會,為了
拿下團體總冠軍,還到溪南的鄉鎮灑下重金挖選手。
2006/11/17 自由時報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6/new/nov/17/today-north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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