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通有獎 難收激勵之效
吳坤明/北市(服務業)
杜哈亞運中華隊表現不錯,包括棒球目前共獲四面金牌,依「國光體育獎
章及獎助學金頒發辦法」規定,亞運金牌可獲頒二等一級獎章及獎金三百
萬元。筆者有些意見。
獎章及獎金的制度設計並無不妥之處,惟團體運動之獎金計算方式應有必
要加以檢討。舉例來說,軟式網球獲得金牌的選手獲得三百萬,這種屬個
人而非團隊性質的比賽是一個人從初賽、複賽到決賽一路單打獨鬥,每場
比賽都是全力付出。可是團體運動卻不是如此。以棒球為例,本次中華隊
共二十二員,可是只有九位主力打者及三、四位主力投手,其餘的選手根
本只偶爾出賽負責代跑及代打,或甚至可能根本沒有出賽,主力球員和非
主力球員對球隊的貢獻度差距太大,可是一旦得到金牌卻是所有人不分貢
獻度一律都拿三百萬,明顯有不公平現象。
建議未來像棒球、籃球及排球等人數眾多的團隊比賽,獎金的發放應該訂
定一固定總額,然後由教練團依事先所訂定之績效評估方式評核每個人貢
獻度後再發放獎金。
2006/12/9 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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