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棒開打前 可退票
娛樂票券全比照 逾期也能退費
【鄭智仁╱台北報導】
職棒即將開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日前邀集中華職棒聯盟開會決議,比賽開打
前,球迷都可要求退費;消保會表示,該解釋適用藝文表演、電影等所有票券;未來
票券都應明訂退費機制,形同宣告業界慣用已久的「票券售出,概不退換」規定自動
失效。
保護權益
中華職棒聯盟秘書長李文彬受訪時則擔心開放無條件退費,「萬一黃牛賣不掉票,都
跑來退,對球迷不公平」,國外也無類似規定。國立中正文化中心行銷部經理劉家渝
也說,在國外多數表演都不能退票,但兩廳院自辦活動開演前都接受退費,「不過無
法約束其他主辦單位。」華納威秀影城董事長特助李希亮則說:「開演前都可退、換
票;雖有損失,仍優先考量消費者權益。」
「概不退換」規定失效
看電影、觀賞表演、到遊樂園玩,買票卻不能退票,損及民眾權益。消保會法制組組
長黃宏全說,「票券售出,概不退換」條款已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定型化契約條款
所規定的誠實信用及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所以日前做出解釋「包括逾
期作廢等規定,也都視為無效。」
黃宏全說,比賽或表演,開場前都可要求退費;開場後可不退費,但要以顯明字體說
清楚;若票券可換成商品或服務,例如泡湯券,即使超過使用期限,業者也不能宣稱
作廢,須按比例退費,或可延長使用期限。
學者:逾期應退全額
針對此解釋,國立台北大學財經法學系助理教授林國彬認為算保守,「逾期未使用,
當然可以全額退,因業者已先拿現金賺利息,不應再按比例扣除費用。」
消保會消保官組組長邱惠美則說,過去常有職棒球迷申訴相關案例,日前才開會決議
,除陰雨延賽可全額退費或換場觀賞,純因個人事由以致無法入場,「只要在開場前
都可退票」;退票地點則由體委會督促職棒聯盟指定地點,「不得限制球迷只能到球
場退費。」
李姓消費者曾有璞石麗緻溫泉泡湯券過期,對方也同意延期使用經驗;但許姓消費者
則說:「票券過期就認賠啊,從沒想到退費或延期。」
購票及使用注意事項
無效條款: 售出概不退換、逾期作廢等條款
主張權益: 表演或比賽開始前都可要求退票
擴及範圍: 兌換商品或服務的票券,如泡湯券、抵用券,逾期不可視同作廢,可按
折扣比例退費或延長使用期限
申訴管道:
消保會1950消保專線
消基會(02)27001234、(04)23757234、(06)2411234及(07)2251234
資料來源:消保會
【2006/02/26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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