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1.10 中國時報
巨蛋案 還是決議流標
喬慧玲/台北報導
去年十二月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裁定台北市政府應撤銷巨蛋案原流標結果,
並指市府未向廠商說明具體原因。北市府巨蛋甄審委員會昨日開會,重新檢討歸納甄
審委員意見,條列出流標原因,本周內將去函廠商遠雄集團說明,但原流標決議仍未
改變。
遠雄表示,工程會的判斷書有50多頁,裁定北市府決議有瑕疵處至少10多項,絕非
如市府所稱只有「未向廠商說明具體原因」一項,市府如要將理由簡化,遠雄仍會循
行政和司法救濟途徑申訴。
甄選會召集人、財政局長李述德表示,依採購法,市府無須向廠商說明出局原因,
但工程會在正式判斷書中認為「甄審會第7次會議不同意最優申請人變更協力廠商未
附具正當及具體之理由」,應撤銷流標標決定的異議處理結果,並另為適法處理,甄
審會昨日歸納歷次委員所做的決議,並函告遠雄。
甄審會函文內容包含兩大項,一是說明委員會是採合議制,每項決議均經過表決。
另,市府不同意遠雄變更協力廠商,是因遠雄所找的HOK公司,其實績、經驗和能力
等條件,委員認為無法替代原協力商竹中工務店,全案已被否決。遠雄雖有優先簽約
權,但至去年九月截止日前仍未簽約,巨蛋案正式流標,將重新公告招標。
李述德表示,這就像考試不及格補考,遠雄有過補考機會,但「補考總不能無限次
」,否則巨蛋案不就一直拖下去,沒完沒了?遠雄認為,該公司後來找HOK合作,甄
審會去年二月也同意更換協力廠商,但又推翻決議,「遠雄不是補考未過,而是連補
考的機會都沒有」。
北市府和遠雄各執一詞,巨蛋案重新招標作業雖仍持續,但變化仍大,能否如原先
規畫在市長馬英九任內完成招標和動工,還是未定之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21.9